导读: 日前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。明确在今年6月底前,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得到调整。然而在公务员涨工资的同时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失……
“地区津贴制度”始于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,为使收入分配适应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,国家层面提出建立“地区津贴制度”,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、财力状况,按国家规定制定本地区的“津补贴”。
之后,由于国家未出台统一政策,在此背景下,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。苏海南介绍,当时专门就“地区津贴补贴”现象进行过课题研究,发现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。
2006年7月,新一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开始推进,国家明确提出了建立地区附加津贴等制度,也着手对中央机关、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,计划用3年时间,将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。一些地方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,原先“不上台面”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“明补”,这也被称为“阳光工资”改革。
不过,执行情况并不理想,而且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仅没有收敛,情况反而更为严重。
“按国家规定,公务员津补贴应该是由地区附加津贴、艰苦地区津贴、特殊岗位津贴这几项组成,但是2006年只改了基本工资,在2008年之后开始陆续发放了艰苦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,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一直没有建立健全,缺乏一个地区之间津贴补贴标准的合理区间,仍然是各地财政自行发放,造成津补贴比重过高,且地区之间很不平衡,引发多方面不满。”苏海南介绍说